机关各部(室)、帮扶中心:
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,经2019年1月11日区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,决定对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调整,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:
刘冬梅同志 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主席:主持区总工会党组工作,协助主席主持区总工会日常工作,负责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。分管财务、人事工作。
米 凌同志 党组成员、副主席: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、干部培训、工代会常任制、工会宣传、网络建设、职工文化建设、经济技术创新、劳动竞赛、劳模评选管理、安全生产、女工委、劳动保护、劳动保障。分管办公室、组宣部。
唐小龙同志 党组成员、经审委主任:负责经费审查、职工维权服务、法律服务、信访稳定、脱贫攻坚(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)、职业介绍、职业培训、三中心建设、互助保险、困难职工帮扶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。分管保障部、职工服务中心。
杨 明同志 副主席(兼职):抓好企业职工队伍建设,做好工会工作调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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