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套路贷”概念。
单从字面意义上看,套路贷的组成有两个部分:套路+贷款。简单来说,套路贷即名为贷款,实际上采取各种“套路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。可将“套路贷”分为:黑恶势力及其部分或全部成员实施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通过虚增债务、签订虚假借款协议,制造资金走账流水、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、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,或者使用暴力、威胁手段强立债权、强行索债的行为。
二、典型特征。
1、犯罪团伙化。套路贷犯罪作案成员呈团伙化,组织严密,有详细的人员分工,多为三人以上,团伙内部分工明确。通常以注册的“小额贷款公司”名义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收集公民信息、寻找客户来源、制造虚假给付记录、暴力催收、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。
2、犯罪“套路”成熟。套路贷从表面上看是民间借贷,但实际上从事套路贷的犯罪嫌疑人对如何选择合适的被害人、怎么签订合同、如何保障在未来的法律诉讼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、如何占有被害人财产有着一套相对周密的剧本“套路”,形成产业链。
3、反侦查意识强、调查取证困难。这类案件从表面上看特别像民间借贷纠纷。由于贷款手续复杂、合同内容篇幅较长且专业化特征明显,借款人债务风险意识差,最终导致犯罪分子往往掌握完备的证据,让虚假借款披上民间借贷的合法外衣。犯罪手法隐藏较深,被害人往往深陷其中才报警求助,给取证带来不少难度。同时涉案环节众多,套路环环相扣,证据少、埋藏深、证据分散、取证困难。随着套路贷犯罪严打力度增加,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。
4、犯罪后果严重,社会影响恶劣。套路贷犯罪涉及金额一般巨大,涉及面广涉且案件众多,侵害被害人的财产权利乃至人身权利,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、治安秩序,损害司法公信力。其中掺杂的暴力、威胁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极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,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,影响社会稳定。
三、如何防范套路贷。
增强风险防范能力。借钱要谨慎,不要轻易相信街头小广告,即便借款也要检查核实贷款公司及借贷业务是否正规。
选择正规金融机构。选择规范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,是避免被“套路贷”的重要举措。
牢固树立证据意识。要牢固树立“收款有收据”的意识,不要随便签署空白借款合同,不要签署与实际借贷金额不符的协议,对放贷方交付资金后又以“手续费”“保证金”“中介费”“行业规矩”等方式收回部分资金的,应当要求其出具相应收据。
身陷危机时及时求助。如果已经陷入了套路贷的陷阱,应该首先确保人身安全,积极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。
四、“套路贷”的刑事法律制裁对罪名的认定。
“套路贷”犯罪的主观目的是以非法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,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侵财类犯罪处罚。
1、诈骗罪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实施“套路贷”犯罪时,未采用明显暴力或者威胁手段,则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,一般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2、数罪并罚或从重处罚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实施“套路贷”犯罪时,既采取了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,又采取了暴力、威胁、虚假诉讼等手段,同时构成诈骗、抢劫、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虚假诉讼等多种犯罪的,依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按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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